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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滿婚姻四原則

婚姻不單只是屬人的,也是屬  神的,儘管如此,卻要人的努力與配合。
        不論順境或逆境,婚姻都必需堅守下去。

守則一:婚姻象徵一個新的觀點
當兩個人結為夫婦,就成為一體;就如聖經所說:「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連合,二人成為一體。」(創二:24)在婚姻裏面,二人合而為一;在身體、情感和心靈上都委身給對方,這就是使徒保羅在弗五:21所說:「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,彼此順服。」
彼此順服的真義是:丈夫要愛妻子,妻子要敬重丈夫。這是神的命令。希臘文和拉丁文對「順服」都有同樣的註解,就是把自己捨下,成為根基和助手。

守則二:婚姻必需相互信任
愛是互相信任,沒有信任,婚姻便出現危機。信任一旦被破壞,便需要花很長的時間來重建。不只是大的事情,即使是「小小的謊話」也要留意,務必確保彼此的信任不受傷害。
婚姻中的信任始於我們對神的信心,當我們越認識神的慈愛與良善,就越有動力去完成祂的心意;尊重婚姻的誓約。即使有一天婚姻面臨困境,仍能相信「萬事互相效力,叫愛神的人得益處。」我們要用禱告增添力量,並順服聖靈,抵擋罪的試探(情慾、姦淫、沉迷、揮霍等)。這些試探會摧毀彼此的信心。
若試探很大,要立即尋求牧師或輔導員的幫助。儆醒禱告,遠離試探,用心持守婚姻的誓言。

守則三:美滿婚姻要用愛去維繫
這種愛不是膚淺的東西、短暫的吸引,這種愛好比基督犧牲自己、為世人捨命的一樣。愛必須建立在「捨」的根基上,才不致成為「彼此吞吃」的遊戲。愛使耶穌擔當世人的罪過,為我們死,以致我們能因信祂,站立在神面前受寬恕、蒙恩愛。
基督捨命的愛使我們能真誠的接納不夠完美的配偶,即使對方令我們失望時,我們還能繼續愛他、服事他。接納帶來自由,在自由中,愛苗開始滋長。

守則四:婚姻需要饒恕
饒恕就是承認某人做了些大錯特錯的事情,令你非常的痛心和失望。原本你有權唾棄、辱罵對方。但你放棄懲罰對方的權利。選擇以祝福代替辱罵。
缺少了饒恕就不可能有美滿的婚姻;有了饒恕,任何婚姻都能變得美滿。懇求神幫助你原諒配偶,也請求配偶饒恕你對他造成的傷害。
但是饒恕並不是把憤怒的情緒隱藏起來,好像在火山口蓋上蓋子,真正的饒恕除了意志上的決定,還必須一次又一次的重新立志願意服事對方,並表現出仁慈的行為,以神的眼光來看待傷害你的人和事情,才能在傷害中完全得醫治和平安。饒恕讓讓心中的怨恨變成祝福,讓勉強的愛得以自然流露。

資料來源: http://bloguide.ettoday.com/paul5988/textview.php?file=227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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